定于本学期第十四周(12月1日至5日)进行实验考查。
形式:
笔试(20%)和实验操作(80%);
时间:
平时做实验的时间;
地点:
按轮换表第十四周安排的实验所在实验室;
用具:
实验报告纸、原始纪录纸、计算器、作图工具;
补充通知
第十五周(12月8日至12日)补做国庆节冲掉的实验。
物理实验教学中心
2008年11月24日
版权所有: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(武汉大学)